平海公寓1-3幢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业主大会筹备组产生办法,确定以下5人作为平海公寓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现将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本公告期七天,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17年5月2日17时前提交至岳王路社区办公室。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湖滨街道岳王路社区居委会(盖章)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