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合同期限:三年;2.物业服务标准:甲级服务;3.物业费及能耗收费标准:按原来标准收取:物业费2.1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费);地下车位管理费50 元/个·月;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及公共照明运行所需的能耗费用:预收0.5 元/平方米·月,按实分摊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