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一)年满18周岁以上;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
(四)住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 个月以上;
(五)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
(六)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七)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八)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华海园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
2、报名人数等于7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小于7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如果报名人数大于7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由物业管理委员会从符合报名人员中确定正式名单;
5、候选人推选后进入初步候选人名单并开始公示的,在公示期内如有退出公选的,则由落选的候选人按照推选时的得票高低依次补入,正式候选人公告后不允许退出公选,直至备案结束;
6、业主委员会委员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递交业主大会表决,按照法定流程,进入前5位的为正式委员,后1位进入候补委员;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渠道和期限
1.现场提交:请推荐人或自荐人于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0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提交推荐表或自荐表及规定资料。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李记,联系电话:13856140216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华海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