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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钱塘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杭州市江干区盛世钱塘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72 2021-04-24 09:20:29

盛世钱塘物业服务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江干区盛世钱塘花园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乙方:中天美好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此补充协议与2021年《盛世钱塘物业服务合同》、乙方的《2021年盛世钱塘物业服务方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 乙方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甲方托管代收的经营性收入(车位租赁、仓库、入场费、广告等)收支情况和物业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乙方收取由乙方代收代支的物业经营性收入统一纳税后的30%,作为乙方的管理费用,其余归甲方所有。

2.  乙方每年抄送一份物业费收支情况给甲方;乙方更换项目经理人选,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征得甲方同意。

3.   乙方前期投入的2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小区的设备、绿化及甲方认定的其他改造,专款专用。乙方投入资金整改维修的所有项目归全体业主共有。乙方不得将此资金作为合同期满续聘的限制条件,也不得向全体业主和业委会提出返还。

4.   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30万元,用于聘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相关损失,以及乙方因违约不能在合同期限内整改到位行为的处罚。若此资金余额不足30万元,乙方应在两周内补齐。乙方聘用期满后,甲方三十个工作日内返还余款。

5.   本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及全体业主档案的所有资料,不得泄漏信息。

6.   甲乙双方建立定期不定期沟通机制,乙方每月将小区出现的事情在业委会例会上沟通汇报一次。

7.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提高小区品质,提高业主满意度,共同协商解决。

8.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业委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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