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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金基晓庐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金基晓庐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449 2018-01-05 13:25:58

金基晓庐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会议议题:

1.表决《管理规约(草案)》

2.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3.表决《金基晓庐经营性收入使用与管理办法(草案)》

4.表决《金基晓庐停车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5.表决《金基晓庐监控系统提升改善方案》

会议时间:

投票表决时间:20181 11日至20181 17 12:00止(工作时间:工作日13:00-20:30,休息日9:30-20:30)。表决意见开箱统计时间:20181 17 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 钱塘社区邻里中心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 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 1、2、3、4、5项形式进行表决: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  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邮寄挂号信、快递;在规定时间内,未参与表决的业主,视作参与并将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意见的票内。

5、委托投票:通过有效方式(委托书、经确认的手机号所发出的短信等)委托他人投票的,由被委托人将委托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钱塘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王经理 联系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金基晓庐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17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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