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不得拖欠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作出成为正式委员后每年居满 6 个月以上的承诺);
7)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无利益往来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
(一)若报名人数超过 9 人时,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组织报名人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 天汇园 小区第 三 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二)若报名人数不足 9 人时,由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 天汇园 小区第 三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 天汇园 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物业费缴费凭证于 2017年8月 9日 9 时至2017年 8月15日 16 时前到金泰苑社区现场报名和领取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17年8月15日17时前交至金泰苑社区。换届工作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 曹凯 联系电话: 0571-82818277
特此公告。
天汇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17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