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新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杭州市拱墅区世纪新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是否续聘杭州广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世纪新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议题说明:根据世纪新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与杭州广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将于2024年11月30日到期。本次续聘保持物业费(住宅1.85元/平方米不含能耗费,商业3.85元/平方米含能耗费)、地下车位管理费(50元/个)不变,能耗费按实际分摊,能耗费预收0.25元/平方米/月,每年6月、12月公示栏进行公示。能耗费承担范围:包括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的水、电、气(油)等能耗费用。能耗费不承担范围:物业办公用电、地库照明用电、第三方经营用电。本次续聘合同约定服务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合同内容及物业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议题二:表决《世纪新筑一楼单元门厅环境提升方案(草案)》
议题说明:世纪新筑小区一楼单元门厅墙面原为木板、瓷砖、玻璃混合材料装饰,交付以来,一直未好好做保养,且受材料本身特性限制,很难养护打理,当前木板等已经严重腐烂。对一楼单元门厅环境进行提升已经在业主中形成较为广泛的共识。计划将门厅墙面材料统一更换为岩板进行装饰。涉及费用预算约50万元,从小区经营性收入支出。同时授权业委会按《世纪新筑一楼单元门厅环境提升方案》执行并允许在符合方案总体思路的情况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微调。
方案详细内容见附件二:《世纪新筑一楼单元门厅环境提升方案(草案)》。
同时,根据合同要求对杭州广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2024年度物业满意度调查。
说明:对广银物业2024年度在世纪新筑小区服务情况满意度开展调查,满意度调查是民意调查,已参与调查未表明意见不计入已经表明的任何意见。
单个事项满意度值=(很满意票数+满意票数)/(很满意票数+满意票数+不满意票数+很不满意票数);
整体满意度值=绿化维护满意度值*25%+卫生保洁满意度值*25%+安保秩序满意度值*25%+设施设备维护满意度值*25%。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20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21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9日至2024年10月21日12:00止(10月19日、20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10月21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14:00。开箱唱票点:世纪新筑小区业委会办公室(10幢3单元101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能证明为业主本人所拥有的QQ、微信、电子邮件,杭州市电子业主卡等第三方网络投票系统)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世纪新筑小区业委会办公室(10幢3单元101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含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含第三方电子投票系统、微信、钉钉或其他专用程序):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手机验证码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7.电话方式:由业主委员会或委托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业主登记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发放、回收表决票。电话应录音,其内容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视为弃权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随多数票”的,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单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单独签名,否则视为单项无效;
6.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其他存在违反《杭州市拱墅区世纪新筑管理规约》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对恶意(自交存公告发布之日)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同时限制其表决权(不限制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评分权),其投票权数不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7.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自物业服务合同每年度生效日起超过12个月)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8.任何通过不正当形式拉票、贿票,不按委托规定,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表决票,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9.投票人若对投票结果有异议,可申请查询自己的投票内容(须提供业主身份证明),但无权查看其他业主的投票内容。当在查票过程中发现错误统计,经20%业主签名提议重新核查投票的,应当对全部投票进行核查(核查人员组成:业委会3名、街道或社区2名、业主代表2名),根据核查结果重新计票并公布结果,但当次业主大会不做取消处理;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如有重复票按:杭州业主卡票>现场票>电话录音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小河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世纪新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9月27日
抄送:小河街道,小河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