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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家园小区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议题征求意见公示

亲亲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亲亲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44 2022-12-20 16:51:21

亲亲家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由社区及物业管理委员会发起,主要目的为积极推广业主绑定“杭州电子业主卡”,方便今后每次业主大会的会务工作,对以下议题进行电子业主卡投票(最大程度推广),中心站点投票(社区),上门投票(主要适用行动不便的老年业主),电话投票(社区话务专线:56291300、56291301电话录音)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业主大会不委托第三方,在街道的指导下社区发起招募各小区志愿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意义重大,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

现将议题内容进行广泛征求意见:

一、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占用本单元楼下公共绿化

说明:

1、根据政府加梯政策和本小区多层业主需要加装电梯的实际需求需要占用本单元楼下公共绿化,在安装技术可行性通过和本单元业主同意的前提下,(例如:目前锁澜坊)同意在有效期五年内类似情况的单元加装电梯。

2、议题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之相关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3、本议题在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根据安装技术可行性通过和本单元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费用由本单元业主承担(含电梯维保费、维修费)。

 

二、授权亲亲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法定流程实施物业服务续聘(选聘)工作的

说明:目前业委会已经解散,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已经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在没有成立业委会的情况下代为行使业主委员会工作职责,尽快推进物业服务续聘(选聘)工作。物业服务续聘(选聘)工作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进行。

议题二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2022版)第十六条十一款: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鉴于以上情况特向小区招募志愿者18-24名业主进行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跑楼、话务工作。请广大业主对于以上两项议题有意见和建议,以及报名志愿者的业主于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17点之前,将议题书面意见递交至亲亲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梦溪坊3楼),志愿者报名联系人:程菊红联系电话:89002782

亲亲家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亲亲家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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