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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桑达公寓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83 2017-06-26 13:52:01

桑达公寓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桑达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登记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无《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中规定的禁止行为;

3.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8.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业主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8名,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若报名人数超过8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报名人互相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桑达公寓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2.若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桑达公寓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桑达公寓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17年5月6日至2017年5月1216时前到云水社区办公室报名和领取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7年5月12日17时前交至云水社区办公室。

联系人:季婷,联系电话:0571-88317659。

地址:云水苑2幢2楼云水社区服务大厅

特此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桑达公寓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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