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达公寓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桑达公寓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桑达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1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在8名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包括5名委员和2名候补委员,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的,符合当选条件的委员候选人确认当选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组成正式委员不少于5人且总数为单数的业主委员会组织。
3.业委会设立候补委员制度,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桑达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
三、表决时间
选举桑达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表决票发放时间:以业主大会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桑达公寓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