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湖美地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增补湘湖美地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 6 月以上;
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增补湘湖美地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3人(含差额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
2.报名人数等于3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小于3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如果报名人数大于3人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报名人参与互选投票的方式,得票多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3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5.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列入业委会候选人;
6.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渠道和期限
请有意参加增补湘湖美地公寓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24 年 11 月8日至 2024年 11月14日到业委会办公室现场报名或领取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24 年 11 月 14日16:00时前交至业委会办公室(同时提交报名人的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业委会助理,联系电话:15381102025 。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美地公寓业主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