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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湘湖美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美地公寓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56 2024-08-12 14:53:57


湘湖美地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是否同意免去邵书林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

简要说明:收到20%以上业主联名提议免去邵书林的委员资格,经业主委员会核实,符合召开业主大会情形,现对是否同意免去邵书林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进行表决。

议题二:表决因二次供水改造需要征用1号车库1-4号车位,授权业委会在满足消防及通行要求的情况下,在1号及2号车库位置划出车位(附件一:《拟划车位图》),置换1号车库1-4号车位,置换后的车位权利义务关系与原车位购买合同一致

简要说明:由于小区实际条件限制,经多次现场勘察,并借鉴其他小区类似改造经验,本小区二次供水改造水泵及水箱房位置只能通过置换1号车库1-4号车位的方式解决。若表决不通过,则二次供水改造就无法推进实施。

议题三:表决授权业委会对本小区外墙脱落进行排除安全隐患及维修,本次项目维修最高限价20万元,相关费用从小区共有收入中支出

简要说明:因本小区目前存在部分外墙脱落现象,为了消除安全隐患,授权业委会公开聘请第三方施工单位对小区外墙进行排除安全隐患及维修,因为维修金额超出业委会权限,现需全体业主对此进行表决。

投票时间:

1.网络(杭州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828日至2024年94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828日至2024年95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93日至2024年95日12:00止(9月3日、9月4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9月5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9514:00。开箱唱票点:湘湖美地23幢2楼健身中心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传真、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湘湖美地23幢2楼健身中心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按照部分予以限制,但仅限投票表决时还未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不按物业服务合同交纳上一年度物业服务费用的。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但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方法统计;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按照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美之园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湘湖美地公寓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抄送:美之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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