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小区公共车位使用效率,规范小区车辆秩序,公平公正保障广大业主的权益,营造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小区环境,根据戈雅小区车辆及车位的实际情况,经广泛收集和听取业主意见,并吸收借鉴别的小区成熟经验,制订《戈雅公寓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基本情况说明
小区现有地面公共停车泊位88个,其中春雨园2幢东面12个;春雨园4幢东北面10 个; 春雨园8幢东北面9个; 春雨园12幢东北面14个; 夏风园4幢北面16个;夏风园1幢南面12个;秋云园东门岗南面10个;秋云园车库西出口5个(查验报告未注明)。此外,小区还有戈雅公寓会所(别墅区)机械立体车库1座。
小区停车场经营管理依据以下原则:
原则一:业主利益优先原则。在保障业主利益的前提下,适当考虑资源的充分利用,任何优惠以业主实名制登记为前提。
原则二:公平公正原则。所有业主一律平等,无特权。顾全大局,所有业主享受同等福利,承担同等义务。
原则三:共同监督原则。规则公开透明,共同监督,严格遵守。支持对违规行为作斗争,保障全体业主利益最大化。
一、出入规范
1、停车区域为内部停车场,主要供小区业主内部使用,所有车辆进入小区停车管理区域,即视为自愿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所有出入小区的车辆,在经过门岗时必须等待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出入,不得尾随前车冲卡。冲卡、尾随引起的车辆损坏后果自负,道闸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对逃费者首次给予警告,并追交停车费;第二次再犯除追交停车费外,将在微信群及公示栏曝光,拉入黑名单,拒绝车辆进入小区。对于恶意破坏设备设施,无故谩骂保安人员的,应立即报警由公安部门处理,财物损坏照价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3、共享单车、大中型客车(中小学、幼儿园专用校车除外)、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
4、严禁货车在20:00至次日8:00内进入小区装卸货物;送货、提货及搬家的车辆进入小区前,请业主提前与小区物业联系,并在物业指定车辆停放区域开启双跳灯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除两轮电瓶车外的所有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春雨园、夏风园、秋云园、府尚别墅园区(主通道除外),不得在南北通道行驶。驶出小区的车辆携带大件物品时,凭物业“出门放行单”出小区;遇到情况可疑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物业人员应问明情况并联系业主本人,情况属实后方可放行。
二、行车规范
1、小区内应严格按照交通标志行车,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随意超车、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2、小区主干道限速10公里/小时,其它路段、转角处、停车带等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应主动避让行人。
3、小区内禁鸣喇叭,夜间禁用远光灯。小区内行车不得有扰民行为。
4、不得在小区内从事练车、试车、修车、洗车等活动(故障车辆的应急抢修除外)。
三、停车规范
1、小区内地面公共车位停车收费,先到先停。地面车位资源为全体业主共有,一视同仁、共享权益,凡占用地面公共停车资源的,均应按规则平等承担义务。
2、所有进入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保安指引,自觉停放到规定的位置内。除有标记的地面公共车位(含临时车位)以外,其余地面一律不得停车。
3、每一个地下车位,同时只能授权一辆车牌开通进入地下车库(业主可提前携带相关资料到物业前台办理授权车牌更换)。已取得地下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应在指定地下车位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或占用地库通道停车。有地下车位的车辆在地面停车占用公共资源的,按临时车辆收费标准执行。未取得地下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地库停车,违者按本条第7款执行。如遇特殊情况(病人接送等),应报备物业后,由物业人员指挥下进入地下车库,即停即走不得长时间逗留。
4、小区消防通道、消防登高平台、消防井盖、沉降式广场、绿化带、步行道、地库出入口、道路转角等处,严禁车辆停放。东门、南门主出入口,禁止车辆停靠。
5、所有机动车辆不得越线停车或挤占他人车位。
6、根据消防法规之规定,非机动车(电瓶车)原则上统一停放于非机动车库指定停车区域,不得停放于公共场所内,老弱病残车地面临时停放点由物业指定。
7、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全体业主授权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约束管制,对多次违反小区车辆管理规定或故意停车阻挡大门、道闸,不服从保安疏导等严重违规的进行锁车、曝光等处理,并将该情况单独登记在册,按月交业委会存档。对严重违反者可举报取证,记录在案3次及以上无异议者立即取消停车优惠、优待资格(不退还任何费用),外来车辆拉入黑名单,名单及保证书定期公示,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8、地下车位为业主私人财产,凡无故占用他人车位属侵犯私人权益,车位所有人有权向物业举报立即锁车,经车位所有人同意或得到其它妥善处理后方可解锁放行。
9、对于消防通道、东门、南门主出入口等重要位置,违规停放车辆,因此导致车辆被碰撞、损坏等,损失由违规停放者自己全责承担。若因此给其他业主或者小区整体造成损害的,违规停放者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若因车主违规停车,导致小区交通拥堵、通行不畅,车主在合理时间内未挪车的,业委会或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拖车等措施)将违停车辆移动至其它位置,以恢复交通。由此产生的费用(如拖车费用等)应由违停者负担。
四、收费标准
1、社会车辆、外来车辆视为临时车辆,实行明码标价:临时车辆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的,每1小时5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算,以此类推),全天30元封顶(24小时后重新计算)。
2、有地库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但车辆不停入地库的,按本条第3款地面车辆收费标准收费。
3、非长期居住小区业主或者子女定期探望老人的可申请办理小区亲情车,享受当日单次收费最高12元的亲情车优惠待遇。停车30分钟以内的免费,超过30分钟不足一天的,按每小时0.5元计算(不足1小时按1小时算,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算,以此类推),全天12元封顶(24小时后重新计算)。
4、对长期(1个月以上)在小区工作、住宿或频繁出入小区人员的车辆可以办理包月,标准360元/月。
5、本规则对所有物业使用人一视同仁,公平公正。
五、车辆信息
1、道闸车辆信息分类:A类车为业主车辆、B类车为亲情车辆、C类车为临时车辆、D类车为社会车辆、E类车为包月车辆
2、道闸车辆信息登记录入。A类车凭车位权利证明材料、行驶证、房产证、车主身份证、手机号等办理登记,一个车位最多只容许录入3辆车;B类车凭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办理登记;C类车不用录入信息,D类车不录入信息,E类车凭行驶证、身份证、手机号、工作证或租赁小区房屋的租赁合同等材料录入。
六、其它事项
1、严禁在公共车位上擅自安装地锁等装置,严禁私自划定车位及改子母车位,严禁在地下车位上搭建附属物或用于非停车用途。一经发现业委会授权物业有权立即拆除、取缔。
2、严禁电动车私自搭线充电;严禁电动车搭载电梯上楼;严禁电动车停放消防通道、小区内地面道路、单元楼道和门厅等非指定充电、停放区域。
3、业委会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增加临时机动车停放位。
4、物业服务中心要加强日常监督巡查,根据小区不同时期的状况随时配足保安力量,做到小区全天候无违停,保畅通。
5、本小区停车场主要供小区业主内部使用。车辆停放后,车主应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上。在停车场区域发生车辆破损、物品损失、遗失、被盗的,有明确直接责任人的向责任人追偿,不能明确责任人的报警处理。
6、对本规定条款涉及的租户,房东业主应做好说明监督工作,负有连带责任。
7、如有替非小区业主或外来车辆办理业主优惠权益,并在小区内地面停车的,或有将优惠权益转让的,收回业主优惠权益(不退还任何费用),2年内取消该户小区内车位优惠权益。
8、道闸验收合格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必须恪尽职守,规范管理,保证车辆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私自放行,私自收费、私自增设免费车等致广大业主利益受损行为的,物业公司将承担经济责任。
9、本规定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公示生效。对物业区域内所有人有效,接受全体业主和有关部门监督。
10、本规定由业委会负责解释。
萧山区戈雅公寓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