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梦琴湾佳苑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梦琴湾佳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27 2023-07-31 09:05:00

梦琴湾佳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全权处理小区会所地下室仓库产权归属问题各项诉讼

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诉讼原告、委托律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

议题二:表决地下车位收回进行出租(附关于车位调查情况报告)

说明:根据梦琴湾业委会成立车位调查组,对本小区地下车位进行调查,共涉及车位24个,其中6个车位编号与图纸位置不符;15个非标车位;3个子母车位,上述车位在不影响相关业主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对外出租,每个月不低于350元/个,所得收益列入公共账户。

议题三:表决《停车管理办法(草案)》(详见附件)

议题拟对本小区出租房按商业标准3元/月·㎡收取物业费,所得收益纳入公共收益

同时对杭州华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梦琴湾佳苑服务期间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

按照考核细则,基本分值设定100 分作为基数,将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得分在90分以上(含),良好:得分在80分(含)-90分(不含),合格:得分在60分(含)-80分(不含),不合格:得分在 60分(不含)以下。

得分80分不奖不罚,每高于1分奖励人民币1千元,每低于1分扣除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千元,不足1分按比例计算。

测评值X的计算方法:X=(非常满意人数*100+满意人数*80+基本满意人数*60+不太满意人数*40+不满意人数*20+很不满人数*0)÷(非常满意人数+满意人数+基本满意人数+不太满意人数+不满意人数+很不满人数)。

投票时间:

1.网络、电话投票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8日12: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3年8月28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8月28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3年8月28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朗琴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固定地点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设在:物业服务中心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方式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5、6、7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有表决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朗琴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梦琴湾佳苑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7月30日

抄送:朗琴社区居民委员会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