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锦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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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7:04:06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组建锦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主体:小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葵巷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组建名称:杭州市上城区锦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组成人员:本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共计7人(单数),具体组成如下:
1.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1人;
2.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的代表1人;
3.业主代表5人。
四、业主代表的资格要求、推荐方式及期限等:详见本公告所附《关于锦花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公告时间:2026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15日。
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和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办事处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