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潮雅园三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上城区海潮雅园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现就增补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拆迁安置表)、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住宅需业主自住,房屋出租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商铺业主需要自营,商铺空置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
(七)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
(八)无无故恶意拒缴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九)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三、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提议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职务:
(一)不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二)不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三)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四)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3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五)拒不履行委员职责或利用委员资格谋取私利的,无正当理由三次及以上不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的;
(六)道德品行低劣、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七)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侵犯业主共同利益的;
(八)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减免物业服务费或停车费等应缴费用;
(九)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半数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拒绝或者放弃履行职责的。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增补海潮雅园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候选人2人(含差额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一)报名人数等于2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二)报名人数小于2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三)如果报名人数大于2人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2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四)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进入委员会候选人;
(五)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海潮雅园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6年10月29日9时至2026年11月4日16时前到业主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将相关报名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6年11月4日16时前交至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00至11:30;14:00至16:00。
联系方式:谢主任,联系电话:15990172637。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海潮雅园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10月28日
抄送:紫阳街道、木场巷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