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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潮雅园三园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海潮雅园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60 2026-09-23 11:38:59


海潮雅园三园全体业主: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海潮雅园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结合小区实际管理现状,杭州市上城区海潮雅园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经集体讨论,拟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现就本次大会拟表决议题公开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议题一:表决《海潮雅园三园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一、选聘草案简况

1.物业费标准:高层住宅1.78 元 /㎡・月,商业用房1.78元/㎡・月,地下车位管理费暂不收取,具体收费办法由后期业主大会制定,上述费用均已包含公共能耗费;

服务期限:三年;其余服务标准、双方权责等内容详见附件《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2.选聘小组:评标工作小组共7 人(物业评标专家2人+业主2人+业委会2人+社区1人),评标专家在评选前一日由政府“政采云”平台随机自动抽取产生;业主委员会代表 2 人(内部推选产生);社区代表1名(由木场巷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1名);业主代表2人,必要条件是:经常参与家园建设的热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另出公告),业主代表必须与报名的物业公司无经济性利益往来,且需要签署利害关系回避承诺书,如报名人员超过2名,则评选当日到指定地点由报名业主进行抽签产生(不得委托其他人,如本人未按时到场则视为放弃权利),若无业主代表参与则由业主委员会成员递补。

3.决定方式:由评选小组根据得分选出3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决定最终为本小区服务的物业。

二、意见征集方式及时限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委员会将接收业主的合理意见。如对议题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6年9月29日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业主委员会。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联系方式:谢主任联系电话:1599 017 2637


 

 

杭州市上城区海潮雅园三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抄送:紫阳街道、木场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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