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榭塘湾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拱墅区水榭塘湾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续聘杭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简要说明:
物业费:高层住宅:3.275元/月/平方米(含税)(包含能耗);
商业用房(底商及物业营业用房):5.4元/月/平方米(含税);(包含能耗);
车位管理费:80元/月/个(该项收费标准未变动);
合同年限:五年。其他详见合同附件。
议题二:增补水榭塘湾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议题三:表决水榭塘湾房屋保修金退还协商方案保修金总额313.9万元,60%(188.34万元)归全体业主用于小区维修,40%(125.56万元)退还给建设单位;资金结清后开发商不再承担维保责任,表决通过授权业委会签订协议
议题四:表决对本小区外立面进行维修,本次维修最高限价50万元,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授权业委会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费用从建设单位退还的房屋保修金中列支,附《施工量清单(草案)》
说明:若议题三表决未通过,本项议题将不进行统计是否通过。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6年8月28日00:00至2026年9月4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6年8月28日至2026年9月5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6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5日12:00止(9月3日、4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9月5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9月5日14:00,开箱唱票点:业委会办公室(2栋1楼)。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6、7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实名制认证的微信、短信、QQ、电子邮件等网络可以确认的;
6.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在市房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
7.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固定发放点,由业主自行到发放点领取;不方便自行领取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采用上门、录音电话等合法合规的方式送达,固定投票点:业委会办公室(2栋1楼);
2.纸质表决与电子表决方式同时运用情况下,在领取和送达纸质票时,应核对电子投票情况,已通过电子方式表决的,不再发放纸质票;
3.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不方便将表决票投入票箱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组织回收;
使用纸质表决票表决的,表决票应当纳入档案管理。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回收票)有效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多数”、“从多”等“从众”意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4.纸质票需本人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但该张表决票计入参与表决数;
5.单张表决票中涉及2个(含)以上表决事项的,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纸质票在投票前,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修改处未签名的,视为无效票;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本次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计票说明:
计入参与表决的人数与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中领取的电子票和送达的纸质票、录音电话等进行统计,但同一人、同一专有部分面积只作一次统计;同一个专有部分的业主在一次业主大会表决中通过电子票、纸质票、录音电话等形式多次投票的,有效性按照电子票、纸质票、录音电话的优先级顺序进行认定。
(五)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金星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水榭塘湾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8月12日
抄送:半山街道、金星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