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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考核细则

萧山区北干街道湖滨花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42 2020-12-11 13:18:41

续聘附件三(开元物业考核细则):

一. 物业服务标准

按杭州市甲级服务标准考核。

二. 考核约定

由业委会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由物业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或无理由整改不到位,按如下条款处理。

1、电梯在检查中发现未按常规养护或是钢丝绳张力不均、油杯无油等情况,二处及以下不罚款,累计三处以上(含三处)每部电梯每次处罚600元;消防设施设备在检查中每发现未按规定常开状态而关闭的,每发现一处罚款600元/处,罚款可以累计;污水井未一年一清理的罚款1500元/次/台;污水泵(自动)主泵与备用泵坏罚款1500元/次/台;

2、其它主要设施设备坏二处(台)及以下的罚款1500元/处(台),坏二处(台)以上的罚款3000元/处(台)。

3、监控完好率低于98%的罚款500元/处。

4、物业工作人员睡岗或在岗位抽烟、玩游戏等情况发生的罚款300元/次/人。

5、绿化、草坪和灌木枯死单个位置不得超过3个平方,累计不得超过5处,每增加一处罚款500元/处。

6、小区共有部位的小修应24小时内解决,大修根据与业委会报修工单,每延迟1天的罚款500元/天。

7、小区内环境卫生,消防通道大件垃圾,架空层下面杂物,物业需24小时内通知业主自行清理,24小时内未清理的,每项发生处罚物业公司100元/处。

8、参照杭州市甲级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区域内如发现公共清洁卫生未执行到位,处100-500元罚款。

9、每次检查、抽查巡更记录,每发现一次缺少检查、巡更记录、出入记录的,罚款300元。

10、管理区域内未发现、并制止小区内违章搭建、公共园林改造、私移树木、野蛮施工等情况发生,处500元。(如物业及时发现并沟通业主整改,同时报予相关执法部门,予以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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