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聘附件二(开元物业续聘承诺说明):
关于湖滨花园物业服务合同条款的补充说明
尊敬的湖滨花园业委会:
首先,感谢业主委员会一直以来在小区服务管理工作中给予物业服务处的信任与支持!同时也感谢业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深信只有怀着高要求、高标准的服务态度,我们才能走的更稳更远。物业服务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过与业委会诸多成员多次沟通,结合前三年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申请续聘三年的运营预测,秉承“质价相符”的原则,现将续聘合同主要条款书面回复如下:
一、物业服务费标准保持不变:
一期多层住宅物业费:1.3元/月*平方米;
叠排住宅物业费:1.7元/月*平方米;
排屋住宅物业费:2.6元/月*平方米;
二期高层住宅物业费:2.3元/月*平方米;
三期高层住宅物业费:2.6元/月*平方米;
商铺物业费:2.6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管理费:50 元/月*个(子母车位按1.5个计)。
上述各等级收费标准含小区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设备运行所需能耗及其它公共能耗费用。
二、多项经营分成作特别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1、小区广告收入物业公司收取30%管理费;
2、小区路面车位(共计62个)按每月每位收取50元车位管理费;
3、商铺外围车位停车位(共计69个),车牌识别系统由开元物业垫资安装,安装费用从停车费中扣除,具体收费标准由业委会制定。分成比例按续签合同周期首年30%、第二年起为40%;
三、大、小修费用界定: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的小修费用(单项单批≤3000元在物业服务费用中开支;大于3000元的维修费用由小区共有收入中列支,更新改造由小区共有收入中列支);
2、特别约定:
①电梯轿厢空调、机房空调和单元大厅空调的维修产生的费用,以物业公司承担20%,小区共有区域收入中列支80%;
②2米以上内外墙维修费用由小区共有收入中列支;
③由于设施设备使用年限导致的维修或更换费用由小区共有收入中列支。
四、湖滨花园人员配置
备注:白班63人(其中综合部和管家部为行政班次),晚班11人。
如楼道保洁员负责1.5幢楼上班时间为10小时,保洁员每天1人值班至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