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业主委员会):杭州市西湖区翠语彩虹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乙方(物业服务企业):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升小区居住品质,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新增小区专项使用费资金投入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专项使用费的组成
乙方将2025年未发生的外立面清洗费以及服务期内的电梯免保期维保费、客服及工程人员优化而节约的成本,专项计提并设立专项使用费。
二、 专项使用费可用额
1. 第一年(合同年度:2026年04月01日-2027年03月31日):乙方投入人民币405647.00元(大写:肆拾万伍仟陆佰肆拾柒圆整),可以抵冲物业费金额为0.49元/㎡/月,业主实际缴纳物业费折合为3.81元/㎡/月;
2. 第二年(合同年度:2027年04月01日-2028年03月31日):乙方投入人民币324177.00元(大写:叁拾贰万肆仟壹佰柒拾柒圆整),可以抵冲物业费金额为0.39元/㎡/月,业主实际缴纳物业费折合为3.91元/㎡/月;
3. 第三年(合同年度:2028年04月01日-2029年03月31日):乙方投入人民币324177.00元(大写:叁拾贰万肆仟壹佰柒拾柒圆整),可以抵冲物业费金额为0.39元/㎡/月,业主实际缴纳物业费折合为3.91元/㎡/月;
三、 专项使用费资金的使用用途
1. 本费用专项用于帮助业主缴纳、抵冲当年物业费,使用时按业主面积计算。
2. 如业主因当年未缴纳当年物业费,导致无法使用本费用的,视为该业主对当年可抵冲额度的自动放弃。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杭州市西湖区翠语彩虹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杭州滨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