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天麓府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1人申请辞职,其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根据小区实际情况,需增补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主体:蜀山街道办事处。广宁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组织名称不变:杭州市天麓府物业管理委员会(2026年成立)。
三、增补人员:业主代表:1人;
四、业主代表的资格要求、推荐方式及期限等:详见本公告所附《关于增补天麓府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
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和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蜀山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关于增补天麓府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