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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麓府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天麓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1 2026-09-16 15:20:10


天麓府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萧山区天麓府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且原则上中共党员候选人应占总候选人数的50%(允许依据实际报名情况做向下调整),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任职或有业务往来;

(七)无在业主微信群公开拒缴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八)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恶意拒缴物业服务费(如经物业3次书面催缴仍不缴纳、或在业主微信群公开拒缴物业费)、车位管理费,拒缴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恶意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本区域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天麓府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含差额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但该人员无表决权。

(一)采用下列办法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鼓励各幢业主积极参与报名;按照党员优先、有工作特长的业主优先;

(二)报名人数小于10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三)报名总人数等于10人,但区域报名人数不足,视为该区域业主自动放弃报名名额,由其他区域业主递补;

(四)报名人数大于10人时,根据区域,由区域业主推选出本区域业委会候选人。具体推选办法可参照首届业主大会候选人产生办法,也可由小区物管会根据情况制定;

(二)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天麓府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6年9月17日9时至2026年9月23日16时前到湘乐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将相关报名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交至湘乐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00至11:30;14:00至16:00。

联系人:华忆洁,联系电话:0571-82731586。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天麓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抄送:蜀山街道、湘乐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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