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报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浙报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浙报公寓第八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正式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6选5。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相关方法如下:
1.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八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未达到本小区议事规则约定人数,但达到法定最低人数要求并且超过约定人数二分之一且为单数的,业主委员会成立。缺额的业委会成员需在后期增补中一次性补足。
3. 若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人数出现双数情况的,将得票数最少的一名成员作为候补委员。
三、表决时间
选举浙报公寓第八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报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抄送:仙林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