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西岸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小区业主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居满10个月以上);
(七)符合《西岸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之规定。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首届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
(一) 若报名人数超过8人时,由业主大会首届筹备组组织报名人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西岸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二) 若报名人数不足8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西岸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西岸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和2016年度物业费缴费依据于2017年3月22日9时至2017年3月25日16时前到北星社区办公室报名或领取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 2017年3月25日17时前交至北星社区办公室。
联系人: 缪晓刚 联系电话: 18067904615
特此公告。
西岸花园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