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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桦枫居北区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桦枫居北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 2026-06-16 17:00:07


桦枫居北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拱墅区桦枫居北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电梯更新候选品牌二选一

说明:为便于统一管理和后期维修保养,此次更新使用一个电梯公司及品牌,最终按照所有单元得票数最多的电梯公司及品牌进行实施,若所在单元选择的电梯公司及品牌与最终所有单元得票数最多的电梯公司及品牌不一致的,遵循“最终按照所有单元得票数最多的电梯公司及品牌进行实施”。

以下排名按照评标分数高低顺序排序

候选品牌日立电梯(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型号:LGE-1000-C0105,报价439.3万元,政府补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附《电梯更新项目对比表-日立》

候选品牌奥的斯电梯(杭州心奥建设有限公司),型号:OH7000MRL,报价418万元,由政府补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出附《电梯更新项目对比表-奥的斯》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6年624日00:00至2026年628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6年624日至2026年629日17: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6年628日至2026年62917:00止(6月28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62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62919:00,开箱唱票点:三幢二单元一楼业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7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业主在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参加会议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

7.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物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

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

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回收票)有效票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①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多数”、“从多”、表决票的表决意见栏不划任何符号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②如表决的事项出现权数平票的情况,可根据已表决的投票权数所代表的面积总和占多的为表决结果;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及环境、违反业主管理规约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按照: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以及投票人签名未填写,或因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废票,计入参会表决率,但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任何通过不正当形式拉票,贿票,不按委托规定等,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收票,一律按无效票处理,且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本次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五)业主委员会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六)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华锦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桦枫居北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抄送:华锦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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