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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红树林花园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红树林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95 2026-04-10 13:54:45


红树林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上城区红树林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红树林花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表决红树林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三:选举红树林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6年426日00:00至2026年55日24:00止;

2.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6年55日至2026年5612:00止(5月5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56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5614:00,开箱唱票点:3幢西边活动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3幢西边活动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侵占公共绿地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统计;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 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以上所有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3.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六)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天仙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红树林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抄送:天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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