汀岸辰风里全体业主:
经杭州市余杭区汀岸辰风里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调整《汀岸辰风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七章第四十四条中的第1条和第2条内容,具体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第七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与管理
第四十四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按照以下规定管理: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主任以外的其他委员或委托社区负责保管;
2.业主大会印章根据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使用;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汀岸辰风里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4日
抄送:仓前街道、景腾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