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府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萧山区上府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选举上府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6年4月23日00:00至2026年5月5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6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5日至2026年5月6日12:00止(4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5月5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5月6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5月6日14:00,开箱唱票点:天逸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天逸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其表决权与被选举权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统计;
4.纸质表决票,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6.统计“赞同大多数业主意见”时,应当先统计已表决同意、反对、弃权、赞同大多数业主意见表决意见,“赞同大多数业主意见”再计入统计同意、反对、弃权表决意见业主数与专有部分面积均最多的表决意见中,当业主数与专有部分面积不一致时,分别计入业主数与专有部分面积最多的表决意见中;
7.单个议题表决意见赞同大多数业主意见的统计到单个议题,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意见的统计;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以上所有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天逸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上府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7日
抄送:天逸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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