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源美宸里全体业主:
在《棠源美宸里管理规约(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收到部分业主意见,经杭州市拱墅区棠源美宸里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现调整《棠源美宸里管理规约(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棠源美宸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内容,具体调整如下:
增加《棠源美宸里管理规约(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 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明确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严禁实施下列行为:
第(八)条内容为:严禁在电梯内吸烟。
调整第三十六条部分内容租赁房屋租客在小区内发生盗窃、骚扰业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或侮辱业主等恶性事件,一经核实,业主需要负连带责任。
修订为:租赁房屋租客在小区内发生盗窃、骚扰业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或侮辱业主等恶性事件,一经核实,业主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调整《棠源美宸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二十二条
(九)空置、出租不得参加业主委员会
修订为:(九)空置、出租不得参加业主委员会(成立首届业委会中不适用)。
调整《棠源美宸里管理规约(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和《棠源美宸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四至范围,修订为;南至:北秀支路,西至:北秀支路。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棠源美宸里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0日
抄送:石塘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