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东新街道的指导监督以及沈家社区协助下,本辖区芳翠锦绣府小区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以下7人作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自2026年1月5日成立,芳翠锦绣府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王萍、副主任任朱青;任期:不超过二年。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物业项目尚不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组织业主监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临时管理规约的执行,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公告时间: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12日。
特此公告。
附件: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东新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5日
附件:
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业 | 文化 程度 | 政治 面貌 | 专有部分 座落 | 备注 |
1 | 王萍 | 女 | 44 | 社工 | 本科 | 中共党员 | / | 街道社区指派 |
2 | 朱青 | 女 | 32 | 社工 | 本科 | 中共党员 | / | 街道社区指派 |
3 | 程伟 | 男 | 36 | 个体户 | 硕士研究生 | 群众 | / | 建设单位指派代表 |
4 | 孔立洲 | 男 | 49 | 企业经理 | 本科 | 群众 | 13幢402 | |
5 | 俞继业 | 男 | 46 | 企业高管 | 本科 | 中共党员 | 10幢1单元602 | |
6 | 施云峰 | 男 | 31 | 银行从业人员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 13幢1701 | |
7 | 梅翔 | 男 | 38 | 个体户 | 本科 | 群众 | 3幢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