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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芳翠锦绣府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的公告

东新街道办事处 阅读量:933 2026-01-09 09:46:22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在东新街道的指导监督以及沈家社区协助下,本辖区芳翠锦绣府小区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以下7人作为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物业管理委员会自202615日成立,芳翠锦绣府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王萍、副主任任朱青;任期:不超过二年。

二、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1.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制定首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物业项目尚不具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组织业主监督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监督临时管理规约的执行,调解物业管理纠纷。

公告时间:202616日至2026112日。

特此公告。

附件: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东新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5日

附件:

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文化

程度

政治

面貌

专有部分

座落

备注

1

王萍

44

社工

本科

中共党员

/

街道社区指派

2

朱青

32

社工

本科

中共党员

/

街道社区指派

3

程伟

36

个体户

硕士研究生

群众

/

建设单位指派代表

4

孔立洲

49

企业经理

本科

群众

13幢402

 

5

俞继业

46

企业高管

本科

中共党员

10幢1单元602

 

6

施云峰

31

银行从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

中共党员

13幢1701

 

7

梅翔

38

个体户

本科

群众

3幢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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