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悦府全体业主: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嘉悦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服务人协商合同续订;物业服务人同意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续聘。故嘉悦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将启动嘉悦府的德信盛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拟续聘及其他工作:
议题一:表决续聘德信盛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及其物业服务合同-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议题说明:物业费标准:高层住宅2.15元/平方米/月(含能耗费);
多层住房2.95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费);商铺 3.5 元/平方米/月(无能耗费);
地下车位:60元/月/个。合同年限:三年;其他内容详见物业合同:(附件一)
乙方如续聘通过承诺为本小区带资的58万元专项资金,该笔续聘投入资金使用需经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双方确认后执行,以联系函的形式进行确认,同时该笔带资资金预留20%作为小区紧急事项处理,项目经理可先行灵活支配(且不与物业合同中约定的物业维修条款冲突),后通过发票向公司报销后还回专项资金账户。
议题二:表决嘉悦府商铺外围安装围栏
议题说明:小区北侧商铺区域长期受流动摊贩无序摆摊影响,为有效规范该区域秩序、保障业主通行安全、提升环境整洁度,业委会提议在此区域加装围栏(安装围栏长度约350米,高度为80-100厘米,围栏材质为金属,最高限价10万元以内,费用小区公共收益承担)。
议题三:表决嘉悦府物业管理用房与经营性用房部分位置互换
议题说明:为了增加小区公共收益,业委会经过考虑和讨论,决定把物业管理用房(面积:79平方米)和经营用房(面积:79平方米)进行互换,互换后经营用房面积不变。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住宅小区建设应当配备千分之三的物业管理用房与千分之四的经营性用房,本小区规划经营性用房共计625.88㎡、物业管理用房共计469.29㎡;现因经营性用房门头小面积大对外出租较为困难,在原始设计用途面积不变的基础上,同时考虑小面积商铺更好对外出租,可增加小区收入,现拟将35-8物业经营用房(117.67㎡)分割79 ㎡与34-15物业管理用房、33-1物业管理用房部分区域进行分割置换:
置换位置及面积
序号 | 位置及用途 | 面积 | 分割面积及用途 |
1 | 35-8(经营性用房) | 117.67㎡ | 79 ㎡(物业办公用房) |
2 | 34-15(物业办公用房) | 125.8㎡ | 31㎡(经营性用房) |
3 | 33-1(物业办公用房) | 127.57㎡ | 48㎡(经营性用房) |
置换后经营性用房位置及面积
序号 | 位置及用途 | 面积 | 备注 |
1 | 33-1 | 48㎡ | 新增商铺 |
2 | 34-15 | 31㎡ | 新增商铺 |
3 | 35-8 | 38.67㎡ | 减少79㎡ |
4 | 35-1 | 123.33㎡ | 不变 |
5 | 36-3 | 125.13㎡ | |
6 | 36-10 | 120.66㎡ | |
7 | 37-12 | 139.09㎡ |
议题四:表决嘉悦府地下室增设车位及南门东侧规划车位纳入收费车位管理
议题说明:为了更好利用地下空间,在不影响业主通行以及消防畅通的前提下,拟在本小区地下室增设42个车位【位置详见附件二《车位分布(草案)》】,车位用于向业主包月租赁,租赁所产生的收益纳入经营性账户。
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因消防安全、通行便利、车辆出入等情况,可对原方案进行局部优化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减少个别车位。
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投递或邮箱的形式于2025年9月23日17时前提交至业委会。公示结束并无重大意见业委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上述事项。
意见反馈方式:
1. 书面投递:业主可将书面意见投入业委会办公室门口意见箱,请务必注明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
2. 电子邮箱:jiayuefu2024@163.com
因附件内容较多,无法在公告里显示所有材料,需要查看的业主可通过公示栏或通过“杭州业主卡”平台进行查看。
附件一:《嘉悦府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附件二:《车位分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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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
杭州市临平区嘉悦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9月16日
抄送:上环桥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