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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云锦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云锦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57 2025-08-06 17:07:42


云锦城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上城区云锦城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现就增补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担任,且原则上中共党员成员候选人应占总成员候选人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

(二)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三)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且未恶意拖欠物业费;

(四)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五)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月以上或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月以上。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增补云锦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1)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5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等于2-5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6.业委会候选人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增补云锦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8月7日9时至2025年8月13日16时前到业委会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和承诺书,并于2025年8月13日16时前交至业委会。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吴剑电话:13588133671、秦柏丰电话:13395717891。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云锦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8月6日

抄送:丁兰街道办事处、三义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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