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管会现就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及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或办公满6个月以上;
(2)住宅业主前一年及当选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3)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前一年及当选后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累计满6个月以上。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离退休人员;
(4)从事财务、建筑等相关行业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不履行业主委员会委员职责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的;
(3)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5)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6)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8)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9)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10)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6个月以上,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11)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12)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13)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14)牟取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的;
(15)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
(16)一年内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5次以上的或业主代表会议的:
(17)三年内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8)因其他原因经街道社区党组织审核不适合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大唐苑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候选人,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大唐苑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6月16日9时至2025年6月23日16时前到大唐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地点:紫丁香街239号二楼)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6月23日16时前交至大唐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地点:紫丁香街239号二楼)。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褚月华,联系电话:89804717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大唐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 6月16日
抄送:大唐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