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丹雅居全体业主:
根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枫丹雅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枫丹雅居小区实际情况,枫丹雅居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了业委会的会议,经业委会讨论,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事项一、表决《枫丹雅居停车管理方案(草案)》,详见附件
简要说明:1.临停车辆收费标准:外来未录入系统车辆按照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按每小时3元/车/小时,超过2小时后不满一个小时按一个小时计算,每日收费封顶15元。连续停车超过24小时的,按3元/车/小时进行计算,不再享受2小时内免费,15元封顶。
2.包月车辆/优惠车辆
序号 | 车辆情况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 | 无车位业主第一辆车 | 100元/月/辆或买票7元/天/辆 | 仅限业主,每户业主只能租一个且禁止转租 |
2 | 无车位业主第二辆车 | 300元/月/辆 | / |
3 | 有车位业主第一辆车 | 40元车位管理费/月/辆 | / |
4 | 有车位业主第二辆车 | 100元/月/辆或买票7元/天/辆 | 仅限业主,每户业主只能租一个且禁止转租 |
5 | 非业主车辆包月 | 300元/月/辆 | 6个月起租 |
授权对违规停车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进行锁车处理,第一次违停解锁需到物业服务中心签署“不再违停承诺书”方可解锁;第二次违停在此基础上支付10元车辆管理费(纳入小区公共账户);第三次违停解锁需支付30元车辆管理费(纳入小区公共账户),同时即刻取消未来3个月的停车权利。情况严重、影响恶劣的,业主大会授权物业有权(需向业委会报备)取消该业主/租户及租赁车位当事人在小区停放车辆的权利(停车管理系统中注销该车辆)。
本小区有车位的业主把自己车位出租给其他人的,车辆管理系统只录入租客车辆不录入业主,业主车辆进出小区按临停收费标准收费或购买停车票和月租,凭票进出小区。
授权枫丹雅居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对本小区道闸系统进行升级更换,并启用车牌识别自动道闸系统。
事项二、授权业主委员会在2幢与3幢中间的现有非机动停车场进行扩建以及9幢地面7个车位改造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安装轻型防晒防雨车棚,配置充电桩和消防灭火器材,本项目最高限价5万元,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入支出
简要说明:小区非机动车库分布不均(仅7、8幢配有非机动车库,2/3幢中间地面小停车场),导致1、2、3、4、5幢业主停车不便,现拟在2幢与3幢中间的现有非机动停车场进行改造扩建以及将9幢地面7个车位改造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安装轻型防晒防雨车棚,配置充电桩和消防灭火器材,该位置位于南片区中心,能极大方便1、2、3、4、5、9幢业主。
非机动车车库扩建完成后,严禁在所有单元门厅、楼道、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机动车位及草坪上停放非机动车,对于多次劝阻无效的,业主大会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有权(需向业委会报备)进行锁车12小时处理,导致车辆损坏,车主有事延误或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对于违规停放的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由保安巡查并推到停车区域,由此产生的任何车辆损坏或物品丢失,责任自负;同时禁止非机动车从东门大厅进出。
事项三:修订《枫丹雅居管理规约(草案)》
修订内容:经营性收益单次使用金额在5万元以下(不含)的,须经业主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内公告并将会议决定抄送社区报备。经营性收入单次使用金额在 5万元以上(含)10万元以下(不含)的,须经业主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再扩大至业主代表会议表决,经参会代表2/3及以上人员同意,并将会议决定抄送社区报备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内公告。经营性收益单次使用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的,须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并将会议决定抄送社区报备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每幢房屋门栋内公告。在经营性收益的使用上,不得将同一项目的资金,拆分成几笔费用;同类型、关联项目,一年内不得重复进行(特殊情况、紧急事项除外)。如遇小区紧急项目需要施工,由业主委员会公开向社会招募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需经业主委员会2/3及以上成员表决同意再扩大至业主代表会议表决,经参会代表2/3及以上人员同意后决议产生施工单位。
议题四:表决授权杭州市钱塘区枫丹雅居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公共部位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及前期物业维权
议题说明:即授权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存在的房屋质量、未按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配套设施建设、设施不配套或前期维保养护等问题进行维权,维权方式包括行政投诉、行政复议及提起诉讼(仲裁)、反诉或上诉,进行保全,承认、放弃、变更诉请,进行和解等,相关费用依浙江省律师收费办法等法律规定标准由小区公共收益列支,并自行决定与诉讼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用、保全费、保函费等。
因上述附件内容较多,现将相关材料以展板及电子业主卡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邮箱的形式或至物业服务中心现场与客服进行沟通,并由客服解答相关疑问及反馈相关意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下午17点前,业委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邮箱:13282152507@163.com
特此公告(2025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8日)。
杭州市钱塘区枫丹雅居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抄送:临江街道高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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