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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沐春明月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沐春明月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96 2025-06-23 09:27:42


沐春明月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本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8)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

(9)住宅需业主自住,房屋出租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

(10)签订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书,积极参加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等开展的培训;

(11)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且未拖欠物业费;

(1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约定的其他条件。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

(3)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小区党组织书记、网格长、楼道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人员;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本人及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中任职的;

(7)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8)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9)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沐春明月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1)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1.1)社区两委推荐;

(1.2)小区党组织推荐;

(1.3)业主自荐;

(1.4)业主联名推荐(需10名以上业主联名)。

在上述4种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议事规则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的约定进行审查,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请街道(乡镇)和社区审核把关。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的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报名人员需要经过业主大会组织者预审;

(3)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报名人数小于8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5)如果报名人数大于8人时,由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6)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进入委员会候选人;

(7)业委会候选人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沐春明月公寓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6月24日9时至2025年6月30日17时前到明珠街1293号五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6月30日17时前交至明珠街1293号五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袁女士、邱先生联系电话:0571-87631087。

地址:明珠街1293号五会港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沐春明月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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