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远大花园第二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及选举办法的公告

米市巷街道夹城巷社区居民委员会 阅读量:816 2025-04-30 11:20:38


 

远大花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监督委员会指导规则》及《远大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夹城巷社区现就第二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及选举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推荐或者业主自荐、联名推荐(需10名或总人数10%以上业主联名)。社区应当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约定审查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定后,社区应当在选举日的7日前将候选人的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为业主;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业主报名前12个月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七)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八)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九)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通过其他方式煽动其

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十)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且任期内每年在小区居住满6个月以上);

(十一)经查实房屋整体出租的业主不能参加监督委员会报名,没有被选举权,但有表决权。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监督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四)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违反公序良俗,或涉黑涉恶,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监督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报名期间经查实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本人及家属参加业主委员会的;

(八)拒缴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管理及相关公共费用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主动辞职或被业主大会终止职务的上一届监督委员会/业委员会成员(含候补委员)。

四、监督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一)远大花园第二届监督委员会委员候选人4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社区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二)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小于4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差额人数为截止;延期时间及次数由社区党组织讨论决定后在管理区域内张贴公告;

(三)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等于4人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则全部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

(四)当报名人数大于4人时,本小区候选人采用通过报名候选人集体内部推选的方式产生(推选工作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票,不参与现场投票的视为放弃投票权,但有被选举权),并在管理区域内公示无异议执行。

(五)监督委员会委员初步候选人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按推选时得票高低依次递补;

(六)监督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选举办法

(一)监督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监督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委员会各成员实行职责分工和主备角色,由监督委员会主任在首次会议上主持讨论确定后公布。

(二)监督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4选3。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相关方法如下:

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二届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

2.选举产生的监督委员会委员数达到《远大花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成员人数的,则监督委员会成立。

请有意参加远大花园第二届业主监督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28日16时30分前到左家新村19幢夹城巷社区二楼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报名表、竞职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加盖手印),并于2025年4月28日16时30分前由本人提交至夹城巷社区。

报名时间:上午9:3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

联系人:章海英联系电话:85302276。

特此公告。

 

 

米市巷街道夹城巷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