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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拱墅万达商业中心相关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48 2026-01-16 14:20:49


拱墅万达商业中心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拱墅万达商业中心实际情况,经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讨论决定,本次组织业主依法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议题:表决《拱墅万达商业中心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草案)》

说明:

1、物业服务期限:6年,采取1年(试用期)+5年(正式服务)模式。第一年试用期满后,由甲方对物业进行一次服务评估考核(考核详见附件;第二年有物业管理委员会占比50%,全体业主考核占比50%:第三年后由全体业主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结果低于70分(不含)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考核结果在70分(含)以上,则继续履行后5年合同。

2、物业服务等级:附件一:物业服务标准细则。

3、物业服务费采取包干制,各物业企业应在以下区间内进行报价:

写字楼物业费:3.95元/月/m²,公共能耗费按1元/月/m²预交,能耗分摊标准确定后,实行多退少补;

商铺物业费:5.8元/月/m²,公共能耗费按1元/月/m²预交,能耗分摊标准确定后,实行多退少补;

4、物管会自行管理的区域能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多项经营收入按甲方(业主共有)占50%、乙方占50% 的比例分配。乙方所得已包含乙方在本项目招商引资等支出成本。每半年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将经营性收益划归物业管理委员会账户并提供账目清单交物业管理委员会。

5、评选小组组成: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7人评选小组,其中评审专家2人,物业管理委员会及业主代表5人组成。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物管会将接收业主的合理意见。如对议题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6年1月1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物管会(地址:北海公寓商铺2-7,业主须持相关身份及产权证明)。物业管理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业主依法决定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

联系人:顾昱旻,联系电话:85818728。

 

杭州市拱墅区万达商业中心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抄送:祥庆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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