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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丰南苑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佳丰南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06 2026-01-26 13:27:47


佳丰南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经杭州市萧山区佳丰南苑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小区外围商铺停车包月价格调整至400元/月/个,所得收益归入小区经营性收益

议题二:表决《佳丰南苑外围商铺考核细则(草案)》

议题三:表决《佳丰南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四:表决《佳丰南苑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五:表决更换小区7处汽车道闸,预计费用为9.5万元,费用由小区经营性收益支出

说明:因小区道闸年久失修,系统较为落后,经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拟决定对小区汽车道闸共7处进行换新,预计费用为9.5万元,费用由小区经营性收益支出。若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物业管理委员会将按照招投标的方式确认施工单位、施工金额、施工方案向全体业主公示后执行。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6年23日00:00至2026年29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6年23日至2026年210日12:00止;

3.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4.开箱统计时间:2026年21014:00,开箱唱票点:36幢北面佳丰南苑物业服务中心二楼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表决形式和表决票发放、回收采用以下方法:

1.电子表决方式;

应当通过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建立的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2.音像、影像表决方式及表决票发放和回收:

通过音像、影像等手段进行意见记录和表达,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投票人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从多”、“从众”、“随大流”、“同意多数意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同意、反对”意见的多数票;

4.计入参与表决的人数与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中领取的电子票、音像、影像进行统计,但同一人、同一专有部分面积只作一次统计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以上所有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其中议题一、二、三、四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议题五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计票说明:

业主因其他原因采用多种方式投票的,投票结果的认定优先级以电子业主卡投票>音像、影像投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临时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利丰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临时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请出示购房合同复印件)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佳丰南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抄送:利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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