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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科草庄东岸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万科草庄东岸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2 2023-09-23 15:45:24

万科草庄东岸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上城区万科草庄东岸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单位业主可委托自然人代表参选),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为业主;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8)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9)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业服务费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相关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项情形之一的业主,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一)向物业服务企业销售商品、承揽业务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四)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五)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六)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七)在本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工作,应当回避的;

(八)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九)拒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万科草庄东岸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7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

(2)报名人数等于7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小于7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如果报名人数大于7人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互相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7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5)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列入业委会候选人;

(6)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万科草庄东岸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3年9月24日9时至2023年9月30日17时前到草庄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3年9月30日17时前交至草庄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陈钟,联系电话:85140472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万科草庄东岸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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