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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苑新村 《规约》附件府苑新村小区安全管理办法

杭州市西湖区府苑新村第七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 2025-04-12 10:18:48

府苑新村小区安全管理办法

 

为维护本小区居民生活秩序,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经小区业主大会授权,由本小区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保安队伍负责小区内的安全保全工作。小区内业主及居住人、进人小区其他人员均应遵守小区的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

 

第二条:

保安队的职责和权利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发动群众,齐抓共管,积极防范,综合治理,维护小区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对小区出入口、停车场、公共场所(地)进行监控,排除、制止各类治安隐患。

3、负责小区内车辆进出和停放的管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

4、制止和处理如收破烂、乞讨、叫卖和未经允许进入小区进行推销、张贴广告、发送宣传单、纪念品及其墙上乱写、贴、画等行为。

5、制止非法集会、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6、当小区内发生安全、交通、消防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制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维护现场秩序并通知有关部门协助查处。

7、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对破坏小区安全秩序,违反小区已公布的管理规章制度的人或事有权劝阻、制止、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

8、负责小区安保设施、设备如监控系统、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第三条:

维护治安,人人有责。小区业主应积极主动参与本小区安全管理工作,遵守下列规定:

1.加强自防意识,外出和休息时要关好门窗上好锁,妥善收拾贵重物品,车辆停放好后要及时锁上。

2.大力支持配合小区保安人员工作,积极检举揭发违法乱纪行为。

3.不接待不明底细的人,外来人员须经小区业主同意并作登记后,方可进人小区内。

4.与人方便,于己方便,邻里之间应和睦相处,遇事好商量,切莫斗气动粗。禁止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5.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及时通知小区保安人员。

6.不得在小区内的房屋从事非法、不道德或危害公众利益的活动,不得侵扰或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和安全。严禁为任何犯罪行为提供方便。

7.不得在小区内散发、张贴任何商业广告、宣传单和进行商业推销及在墙壁涂写任何业务联系电话、条形码、二维码等。

8.严禁在小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非法集会、游行等违法行为。禁止在小区非指定区域燃烧祭祀品或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或燃放烟花爆竹。

9.住户委托他人携带或转运财物出小区时,应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否则小区保安将不予放行。

10.爱护和正确使用小区公共设施、树木、绿化草坪,并教育儿童及亲友不要损坏有关设施、绿化,不要攀爬树木。

11.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开拆他人邮件、盗用他人电话线路上网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12.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和小区已公布的维护本小区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1,经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本小区为封闭式管理小区,小区大、小门入口(机动车道道闸、非机动车道道闸、人行通道道闸)保持24小时封闭状态。小区业主及居住人进出小区,机动车辆应办理业主车辆登记,非机动车辆和步行出入的凭小区门禁卡刷卡或预录入人脸识别。

2,临时访客人员、车辆,需提前在小程序预约登记,在门口凭访客二维码扫码进入小区;外卖、快递人员可凭实名验证手机()扫码入场;

 

第五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擅自在小区内进行商业推销、宣传、发送或张贴广告、宣传单及派送纪念品的其物品一律予以没收。在小区内公共区域或设施设备上乱写、贴、画的,必须将被乱写、贴、画的部位清洗干净,并恢复原状。除此以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50-500元不等的罚款,其他违规行为,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将按规章追究法律责任。

 

 

府苑新村业第七届业主大会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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