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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苑小区机动车出入暂行管理办法(草案)(2025)

杭州市西湖区府苑新村第七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98 2025-04-12 10:10:44

府苑小区机动车出入暂行管理办法草案(2025

 

为规范府苑小区机动车辆行驶与停放,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共同创建一个文明、安静、整洁、和谐、有序的生活环境。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管理办法。

一、 一桥大门实行机动车一进一出,单向通行。二桥大门实行机动车只

出不进通行

二、 停车费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法》

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如下:

地面停车收费标准分为三个大类:包月车、亲情车、临时车

 

包月车

 

 

 

 

收费标准

类别

车辆所有人状况

鉴别方式

登记需提供材料

地面第一辆

地面第二辆

第一类

业主本人及亲属

车辆行驶证登记为业主

本人;

车辆行驶证登记人与业

主关系为夫妻、直系亲

属(父母,子女)

房产证、身份证、

行驶证;

(亲属关系的)需要与户

主的关系证明材料(结

婚证,户口本)

80/月

80/月

第二类

业主本人名下的

公司车辆

业主本人为公司法人或

占比60%及以上的股东

房产证、身份证、

法人/股权证明、

行驶证

80/月

80/月

第三类

出租户

房屋承租人

房产证、

身份证、

登记人行驶证、

房屋租赁合同

150/月

仅能月付

不予办理

第四类

商户

商铺承租人

身份证

登记人行驶证

商铺租赁合同

100/月不予过夜

不予办理

特别说明:

1.租户办理停车包月需要该房产未登记有其他包月车辆(费用按月缴纳,不支持包年)。

2.业主缴费优惠:一次性缴纳12个月费用可优惠减免1个月,实际收取11个月停车费。

3.业主包月车按户限登记办理2辆包月车,情况适用于第一类及第二类。

登记办理方式:

1.由办理人准备好所需材料到业委会办公室审核(府苑小区综合楼三楼)审核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下午14:30-17:00

2.审核通过后,携带登记表复印件于同人物业前台(一桥大门旁)进行登记缴费

登记缴费时间:上午8:00-下午17:00(周一至周日)

 

亲情车

 

 

 

收费标准

车辆所有人状况

鉴别办法

登记需提供材料

第一辆

第二辆

业主直系亲属

业主与登记人为

直系亲属关系

房产证

身份证

登记人行驶证

关系证明材料

亲情车为储值方式计费

每天免费停车4小时,

超出后每小时收费1元

全天10元封顶

业主本人名下的

公司车辆

业主本人为公司法

人或占比60%及以

上的股东

身份证

房产证

法人证明

亲情车为储值方式计费

每天免费停车4小时,

超出后每小时收费1元

全天10元封顶

特别注意:每户限登记办理2辆亲情车,超出不予办理。

登记办理方式:

1.由办理人准备好所需材料到业委会办公室审核(府苑小区综合楼三楼)审核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下午14:30-17:00

2.审核通过后,携带登记表复印件于同人物业前台(一桥大门旁)进行登记缴费

登记缴费时间:上午8:00-下午17:00(周一至周日)

 

临时车

收费标准

7:00-19:00

19:00-次日7:00

 

 

 

6元/小时

10/小时

 

 

 

特别注意:临时车辆15分钟内免费。

19:00之后进入本小区的来访车辆需配合物业安保人员做好登记,24小时封顶60元。

 

三、停车登记手续根据《府苑新村机动车泊位登记办法》办理。

地面泊位由业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地下车库泊位由物业办理登记手续

由物业统一报业委会备案。

 

四.车辆出入停放管理办法

1.地面车辆停放实行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固定车位。

2.为保持小区环境安宁,小区内禁止鸣笛,晚间行车禁用远光灯,道路上禁止试练刹车、练习驾车、修理车辆。

3.进入小区的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小区车位实行规范停车、有偿占地使用的原则,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按时缴纳停车费。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5.车辆停放时禁止阻碍其他车辆行驶、影响小区内道路通畅、碾压绿地、占用消防通道,对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小区车辆停放委托同人物业进行管理,小区内所有的车辆使用人应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人员的正当管理。如拒绝配合的车辆使用人,物业有权对该车辆进行限制措施。限制措施分为:1.该车辆为包月车或亲情车,拒不配合管理且态度强硬的,第一次取消包月/亲情车资格一个月。如多次(3次以上)取消该车包月/亲情车资格。2.该车辆为临时车辆,拒不配合的,加入本小区黑名单,拒绝该车辆进入小区。

6.摩托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占用地面固定车位。

7.执行特种任务的车辆(消防、救护、警车、水电煤抢修等车辆)临时出入停放免费,社会车辆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府苑新村第七届业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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