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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市街社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茶市街社区老旧小区自治服务站 阅读量:944 2025-04-03 17:54:36


甲方: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茶市街社区老旧小区自治服务站

 

 

乙方:杭州卡贝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合同

 

甲方: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茶市街社区老旧小区自治服务站

地址:

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杭州卡贝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屏基山路41号806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6MA2CDXRF7P

法定代表人:许舒淇联系电话:19157707680

开户行:联合银行留下支行账号:2010002251054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街道摸底、社区支持、企业提供服务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服务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物业项目基本情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筒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留下街道茶市街社区

类型:住宅

坐落位置:杭州西湖留下街路(街道)86

占地面积:17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2557.8平方米

第二条物业管理区域:

东至:西湖绸厂宿舍1幢    西至:留下河东岸

南至:茶市新村1幢南墙    北至:西溪路以南

另外,原西湖绸厂宿舍每周打扫。

第三条 区域不含:

1、梅苑小区(已有单独物业);

2、石油、地质小区(另签订补充合同)。

第四条 合同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8年4月30日

第五条 收费时间:

物业费用从6月1日起算,停车费以甲方移交(软、硬件)时间满1个月开始收费,或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第四条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中心电话,每天8小时(8:30-17:30)接听服务、报修及投诉电话,及时处理居民对小区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投诉,24小时应急电话:18268068291(工作以外时间);

2、小区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小区公用设施设备的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向甲方汇报解决;

4、公共区域(含楼道)内卫生打扫与维护,做好楼道堆积物、小广告等有碍楼道安全的物体的清理;

5、公共秩序、消防等事项服务,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

6、小区内交通管理,设计规划车位,设置车位线、交通标线等,负责违章停车的整改,负责“僵尸”车辆的报警及协助处理;

7、小商贩摆设摊位的管理。符合便民服务要求的,统一到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备案,收取一定的综合管理费用(卫生、秩序、安全等),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管理,不符合便民需求和对小区管理不利的劝退;

8、装饰装修登记、备案、管理、检查、协助验收等;

9、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与竣工验收、用户档案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文件等;

10、协助社区开展便民服务和其他相关工作。

11、其他服务事项:本合同未明确事宜,临时性工作和增加服务项目,双方友好协商。

12、协助社区做好抗洪、防震、防灾、防火等工作,物业全体人员为社区应急分队组成部分。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五条乙方需按照以下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公共环境:保洁人员着装统一,工作规范,保持环境整洁,小区环卫设施完好,协助甲方垃圾清运单位做好清运和垃圾分类工作;

2、绿化:养护得当,绿地内无明显有色垃圾及随意占用、车轧绿地现象;

3、交通秩序:建立机动车车流导向通行制度,保持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4、公共秩序维护与安全防范:小区内实行半封闭式管理、主入口安全排查、小区内安全防范巡逻制度,发动全民防范责任火灾、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

5、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满意率达到60%;

第六条装饰装修管理

1、有健全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查验装饰装修当事人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与装饰装修当事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及时劝阻违规装修行为,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査,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责成当事人纠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将记录存档;

5、装修垃圾由装修单位负责当天清理,不按时清理由物业联系清运单位,费用由装修单位支付或从保证金扣除。

第七条乙方为达到以上服务标准,拟定为茶市街社区的物业管理服务配置人员24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客服2人、工程维修1-2人、保安和保洁若干人)。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费乙方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安乐、茶市片区(不含石油宿舍、西溪梅园小区)0.18元/㎡的标准;

2、车辆管理费:业主第一台100元/月/台,业主第二台和租户200元/月/台,亲情车免费60小时/月,临时车15分钟,超过15分钟5元/小时,30元/天封顶;公安、交警、城管、环卫、电力、税务、电信、华数、政府相关部分和社区等公共服务车辆免费。

3、物业费全年应收取15.67248万元,预收取金额为12.5380万元;全年停车费预计收取金额为38万;

以上费用,若未能按时如数拔(支)付,或收费未能达到以上数额,由甲方向上级(留下街道办事处)申请到次年填补乙方经费空缺;根据长效管理、《美丽社区》等各项评比情况给予奖励。

4、茶市街自治服务站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相关费用收取,其中经营性收益单独立账,每月费用收支明细三方会审(社区、自管服务站、物业公司),每半年公示一次收支情况,所得经营性收益按下列方式分配:1、75%用于物业服务费不足;2、20%用于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维修更新改造;3、5%用于业主大会自管服务站工作经费。

第五章 未移交乙方公共服务项目

第九条经双方协商,由甲方或甲方上级(留下街道办事处)继续为社区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1、自来水管网维护、修理、更换;

2、供电管网维护、修理、更新;

3、液化气管网维护、修理、更新;

4、污水管网维护、修理、更新;

5、垃圾分类和清运(生活、建筑、大件);

6、监控及门禁安防设施安装、调试后移交物业使用。

以上6项如需乙方提供服务,则为有偿服务,费用另行商定。

第六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签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共同遵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约362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共活动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根据需求,可适当安排为经营性用房,弥补物业费用不足。

5、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提供给乙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宣传教育和对接政府部门各项事宜;

7、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催交或协同解决;

8、授权物业对街道以上单位(含)长效管理等,检查抄告问题两次以上和不遵守公约的业主,物业费和停车费不享受任何优惠,按交费标准上限收取;

9、对小区内的单位或单位宿舍由甲方上级单位(街道办事处)统一发收费通知后,由物业收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受甲方委托对小区物业进行日常管理;

3、劝阻、制止损害小区公共设施或妨碍物业管理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5、物业用房,双方约定由乙方规划用途;

6、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甲方协调新入住物业支付乙方装修和办公设施费用)后,乙方依法、依规移交。

第七章服务对象

第十二条仅对已全额收取费用的业主和单位,提供以上服务。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并达到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任意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数20%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九章附则

第十六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十七条为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职能部门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乙方对上述灾害发生时所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十八条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壹拾贰页,一式五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街道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建设单位和设备生产安装部门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合同期满,无特殊情况,乙方续签。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一、附件一:

绸厂物业

一、基本情况:略

二、服务内容:一周内打扫2次;

三、物业费收取:按照茶市街社区标准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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