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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溪南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景溪南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74 2025-06-06 17:22:29


景溪南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景溪南苑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本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本人及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八)签订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书,积极参加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等开展的培训;

(九)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公租房业主除外);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

(三)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小区党组织书记、网格长、楼道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人员;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本人及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中任职的;

(七)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八)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九)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因主动提出辞呈、集体辞职或被罢免的,不能参与下一届业主委员会报名参选。

(十)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景溪南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报名方式:

1.社区两委推荐;

2.小区党组织推荐;

3.业主自荐;

4.业主联名推荐(需10名或总人数10%以上业主联名);

产生方式:

1.递交业主大会表决的候选人名单为8人,原则上每幢不超过2名候选人。

2.报名人数小于8人的,延长报名时间;

3.报名人数等于8人的,在符合区域报名要求的基础上:

3.1报名人数中党员不足4人的,对本次报名时间进行延长3天,经延长后党员人数仍不足的,将既有报名人员递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3.2报名人数中党员符合4人及以上的,直接将8名候选人递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4.报名人数大于8人的,在符合区域报名要求的基础上:

4.1报名人数中党员不足4人的,对本次报名时间进行延长3天,经延长后党员人数仍不足的,由物管会(业委会)组织对应楼幢报名候选人集中进行内部推选;推选后如报名人数仍大于8人的,则由剩余人员共同进行内部推选产生8名;

4.2报名人数中党员满足4人的,由物管会(业委会)组织对应楼幢报名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推选后如报名人数仍大于8人的,则由剩余人员共同进行内部推选产生8名;

4.3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8人的,但不符合区域报名要求时(如某幢人数多于2人,某幢人数无人报名),对无人报名区域进行延长报名3天,若该区域仍未有业主报名,则视该区域放弃名额,由其他区域替补,事后不得追究。

推选不得委托他人投票,不参与的视为放弃。以票高者进入初步候选人,事后不得追究任何责任。

候选人推选时,若产生某栋代表超过2人,则取该栋前两名。

在上述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议事规则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的约定进行审查,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请街道(乡镇)和社区审核把关。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的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如确定的候选人在公示发布后提出退出的,缺额人选按照上述办法产生的初步候选人中进行递补或重新组织推荐,再次提请街道(乡镇)和社区审核把关确定,并对确定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说明情况。该公示不受15日规定限制。

5.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景溪南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6月7日9时至2025年6月13日17时前到景溪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6月13日17时前交至景溪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翁晨晖,联系电话:85359150 。

特此公告。

 

景溪南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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