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石公寓(北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香石公寓(北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事项一、续聘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续聘说明:
1. 物业费:住宅:4.5元/建筑平方米•月;(包含能耗);商业:4.5元/建筑平方米•月;(包含能耗);地下车位管理费:80元/个•月;
2. 合同期限:3年,即自 2025年5月11日起至2028年5月10日止;
3. 本合同期限内,由物业安排一次外墙清洗,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4. 服务标准:甲级。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相关意见及建议,有建设性意见及建议的业主请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至业委会(业委会办公室或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17时。公示结束并无重大意见,业委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上述事项。
因附件内容较多,无法在公告里展示所有材料,需要查看的业主可通过公示栏、“杭州电子业主卡”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日)。
附件一:《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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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香石公寓(北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抄送:灯塔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