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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石公寓(北区)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香石公寓(北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 2025-03-26 08:39:14


香石公寓(北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香石公寓(北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事项一、续聘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续聘说明:

1. 物业费:住宅:4.5元/建筑平方米•月;(包含能耗);商业:4.5元/建筑平方米•月;(包含能耗);地下车位管理费:80元/个•月;

2. 合同期限:3年,即自 2025年5月11日起至2028年5月10日止;

3. 本合同期限内,由物业安排一次外墙清洗,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

4. 服务标准:甲级。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相关意见及建议,有建设性意见及建议的业主请通过书面形式提交至业委会(业委会办公室或物业服务中心前台),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17时。公示结束并无重大意见,业委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上述事项。

因附件内容较多,无法在公告里展示所有材料,需要查看的业主可通过公示栏、“杭州电子业主卡”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4月1日)。

附件一:《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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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香石公寓(北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抄送:灯塔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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