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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阅湖之宸小区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临平区阅湖之宸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11 2026-02-07 15:04:44


阅湖之宸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阅湖之宸小区实际情况,经杭州市临平区阅湖之宸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讨论决定,本次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议题:表决续聘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附《阅湖之宸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即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止(以实际签署日期为准);

2、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服务;

3、包干制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小高层住宅:2.55元/月·平方米;

车位管理费:80 元/月·个;

公共能耗费按0.5元/平方/月。采取预交公共能耗费的,业主、物业使用人预交的公共能耗费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足;若有结余的,将结转入下一周期的公共能耗费用。

公共能耗包括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的水、电、气(油)等能耗费用。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委员会将接收业主的合理意见。如对议题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6年  2月14日16: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业主委员会(或提交至电子邮箱)。公示结束后,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联系人:汪洁

电子邮箱:yuehu_yeweihui@163.com

 

杭州市临平区阅湖之宸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2月7日

抄送:月牙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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