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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果岭公寓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果岭公寓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阅读量:1031 2017-07-13 12:57:18

根据《物权法》、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候选人应当是本小区内的业主(即房屋的所有权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模范履行业主义务,不得拖欠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作出成为正式委员后每年居满 6 个月以上的承诺);

7)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无利益往来关系。

二、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推荐表正式候选人原则上一幢楼不能超过两个)。

(一)若报名人数超过11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报名人投票,按得票多少依次产生城市果岭公寓小区第 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二)若报名人数不足11人时,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延长候选人报名时间,以产生城市果岭公寓小区第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请有意参加城市果岭公寓小区第  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2017年前物业费缴费凭证于 2017 7  13  9 时至 2017  7 1917前到 云涛社区居民委员会 报名并现场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联系人: 刘晓林  联系电话: 13777819780  

特此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果岭公寓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2017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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