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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柳营花园(东区)确定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的公告

柳营花园第九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05 2024-12-02 14:59: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柳营花园第九届业主委员会对本柳营花园(东区)内业主身份、人数、专有部分面积进行了确认,现公告如下:

一、业主身份的确定: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二、业主人数的确定: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柳营花园(东区)的总人数为279个

三、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的确定: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按照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房屋买卖合同的,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载明的面积计算;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本柳营花园(东区)的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为32626.69

上述权数因出售或其他原因出现变动时以实际为准。

特此公告。

 

柳营花园第九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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