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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百郦玲珑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百郦玲珑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3 2025-07-15 13:27:55


百郦玲珑府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百郦玲珑府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本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8)签订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书,积极参加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等开展的培训;

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

(3)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小区党组织书记、网格长、楼道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人员;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本人及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中任职的;

(7)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8)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9)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百郦玲珑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1)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1.1)社区两委推荐;

(1.2)小区党组织推荐;

(1.3)业主自荐;

上述3种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议事规则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的约定进行审查,根据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的多少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请街道(乡镇)和社区审核把关。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的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业主委员会以幢为单位,原则上每幢确定候选人1名;同时,在叠墅、洋房、高层均有人报名的前提下,优先确保叠墅、洋房、高层至少1人入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

(3)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小于7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选举人数;

(4)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7-10人并符合区域报名原则的,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递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5)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报名人数大于10 人时,本小区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产生:

(5.1)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需要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推选;

(5.2)第一轮推选首先保证有报名区域按照得票高低推选出1位候选人,若某区域仅有1位候选人,则无需经过推选,直接当选初步候选人;

(5.3)若某区域无人报名,则第二轮推选在第一轮推选后剩余的候选人中,由候选人对缺额的份额进行推选,按照得票高低选出缺额的委员候选人;

(5.4)当在规定时间内某区域无人报名,则延长无人报名区域报名时间7天,若该区域仍未有业主报名,则视该区域放弃名额,由其他区域替补,事后不得追究;

6.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列入业委会候选人;

7.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五、请有意参加百郦玲珑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7月15日9时至2025年7月21日16时前到黎明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7月21日16时前交至黎明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沈奇旗,联系电话:0571-85141047

特此公告。

 

百郦玲珑府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抄送:黎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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