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发展大厦全体业主:
国都发展大厦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根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结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国都发展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了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会议,经业委会讨论,拟决定召开本次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议题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表决续聘杭州海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杭州市国都发展大厦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服务期限:物业服务期限为 三 年,即自 2025年 1月1日起至2027年 12月31日止。如业主满意度符合90%,自动延期续聘2年,即为2028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
2、服务标准:详见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国都发展大厦1号楼:2.6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
国都发展大厦2号楼:1.7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
裙楼商业用房:2.8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
公共能耗费(水泵增压费另计):0.5元/月·平方米(先预收,年底按实结算、并公示);
地库车位管理费:100元/月·个.
备注:停车场由乙方承包经营,按2022年、2023年平均收入1102002.31元/年为基数,贴补物业费不足造成的物业服务困境。相当于补贴物业费每平方1.58元/月。
4. 本项目二次水泵增压费未计入公共能耗中,该项费用单独立表、按实测算、如实分摊。具体分摊方式为:5楼及以上楼层业主按实际用水量分摊,以1.32元/吨预收,年末结算。
5. 停车费及管理费收取标准
(1).地面停车位月租费:400元/月·辆(房屋自用业主凭产权证和产权人车辆行驶证享受250元/月·辆)
(2).地面临时停车费:6元/小时·车,连续停车24小时内最高收取48元,超出24小时按照以上标准重新计费。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以kt板、电子形式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业委会联系人:廖雪萍,联系电话:56853335
杭州市拱墅区国都发展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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